韵书
  

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
樂曲盡爲竟。曲之所止也。引伸之凡事之所止、土地之所止皆曰竟。毛傳曰。疆、竟也。俗别製境字。非。从音儿。此猶章從音十會意。儿在人下。猶十爲數終也。故竟不入儿部。居慶切。古音在十部。讀如疆。